隆中重工對云南一家公司盜用專利最終被停產的看法
發布時間:2015-04-14
1999年,江西南昌人潘是云發明了“空氣凈化輸液器”實用新型專利,并將該新型專利權授權給兒子潘自翔。楚雄州醫用器具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楚雄醫用公司)與潘氏父子協商后,于2000年簽訂合同,約定以組建股份公司的形式來合作開發該專利。后因多方面原因,公司沒能組建起來,雙方再次簽訂補充協議,約定潘氏父子將其所屬專利的使用權、收益權劃歸楚雄醫用公司所有。
2008年,楚雄醫用公司發現北京和天津的兩家公司銷售的產品中,不僅使用了該專利,還在產品包裝上標注了涉案發明專利號。楚雄醫用公司遂向兩家公司發去律師函,要求對方停止、銷售侵權產品。但在交涉過程中發現,上述兩公司是經專利發明人潘氏父子許可的。2011年1月21日,楚雄醫用公司起訴了兩家公司,并將潘氏父子作為第三被告人告上法庭,索賠100萬元。
經過省高院調解,雙方達成協議:準許楚雄醫用公司繼續使用該專利到2013年11月2日,但到期后,一旦發現還在使用,將向潘氏父子支付800萬元違約金。
眼看使用期限已過,可楚雄醫用公司依舊在生產銷售涉及該專利的產品,潘氏父子遂向昆明中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為將案件執行下去,4月10日上午8點30分,昆明中院執行局組織了包括法官和法警在內的100多人,開著15輛警車向姚安挺進。經過交涉,該婦女同意讓工人退出工廠,并保證今后不再生產銷售涉及潘氏父子專利的產品。隨后,法官現場宣讀了一份法律文書,要對廠房進行查封,并請走廠里所有工人,工廠交由保安公司托管。16時30分,查封、清場才順利結束,法官將廠房交給保安公司托管。接下來,昆明中院將對廠房及相關設備進行評估拍賣,所得款項賠償給申請人。
所以針對隆中最近細沙回收機、第六代細沙回收機、洗砂回收一體機等產品的圖片信息被其它廠家盜用,這嚴重侵犯了隆中產品的專利權和隆中重工的信譽,對此隆中將采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專利產品。對于侵犯隆中專利權的個人和企業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